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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七宝明强杯”上海市青少年摄影大赛

作者: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2009-5-8 点击数:2417

“美丽城市·美好生活”

2009“七宝明强杯”上海市青少年摄影大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了迎接2010年世博会,创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氛围,本次大赛将以“美丽城市·美好生活”为主题,以学生的视角,真实反映人文校园与和谐社会,充分展现明强的“真人、真情、实景”本次大赛将通过学生的现场摄影大赛活动,创造性地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会主题,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摄影创作实践活动中增长才干,发展个性,提升科学与人文素养。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闵行区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闵行区七宝明强小学

四、参加对象和组别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现场赛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组共三个组别

五、摄影作品主题

“美丽城市·美好生活”(现场赛)

六、评委组成

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组成。

七、竞赛日程安排

14月上旬各区完成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中旬组织本区学生进行赛前辅导与培训。

24月下旬各区组织学生进行初赛与选拔。

359(周六)开幕仪式暨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19:30在上海市闵行区七宝明强小学(闵行区新镇路1050号)举行本届大赛的开幕仪式,安排学生展示七宝明强小学校园文化活动,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2午餐自理。

3下午100各区领队和指导老师带参赛学生进入七宝老街、闵行体育公园进行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4523(周六)摄影作品收稿截止;530前完成摄影作品评审。

566 日(周六)下午130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举行本届大赛颁奖大会。

 

八、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真实地表现七宝明强小学的校园文化气息和七宝古镇与闵行体育公园的美景,主题鲜明,贴切命题,富有情趣。画面内容清晰完整,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摄影作品特征,如:思想性、独创性、技术性、艺术性等。

2参赛作品一律为照片,不能装裱,摄影作品上不能打字。

照片尺寸: 单幅为7英寸(彩色、黑白均可);

组照为6英寸(每组组照最多不超过4幅,并粘贴在同一张卡纸上)。

*凡装裱过的照片和不符合以上单幅、组照尺寸等要求的照片都不予评奖。

3投稿摄影作品背面必须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没有以下参赛登记表的作品将不予评奖),同时必须附上各区学生参赛摄影作品汇总表的电子稿。

各区参赛学生摄影作品汇总表(电子稿):

摄影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照片文件不小于2 MB;每张摄影作品的文件名称为:“参赛组别+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并放在各区相应的文件夹中。

七宝明强杯摄影大赛某区学生摄影作品汇总表的内容为:“参赛组别+学生姓名+学校名称 +作品名称+指导教师+教师电话”;各区老师统一收齐本区学生作品后,必须将本区参赛作品汇总并登记电子数据表后刻成光盘,统一递交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本届大赛不收单独递交的学生个人摄影作品。

4投稿地点: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岳阳路45  邮编200031  唐敬豪  64378912

             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普洱路158 邮编201100  徐恺凯  64603323

5截稿日期:20095 23 日。

九、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按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团体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将获得奖状。

十、附则:

1所有参赛摄影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但主办方和承办方对摄影作品有使用权和展示权,不另付稿酬。

2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参赛作者的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 一切与作者或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纠纷完全由参赛作者解决。

3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备份。

4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本届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闵行区教育局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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