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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信息技术创新活动手机DV短片创作竞赛

作者: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2010-4-14 点击数:2365

手机DV短片创作竞赛

 

一、竞赛目标

手机DV短片创作旨在鼓励参赛选手结合课堂学习、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和感知周围的世界、思考生活,把感悟融于小剧本中,用手机等数码摄像设备进行拍摄,通过影像的视觉效果,表达自己的思想,从而反映自己眼中独有的世界。

二、参赛范围

竞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三、作品主题

感人、幽默,任选其一。

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原创、健康、积极向上。

2、利用手机或DV设备进行拍摄并可以在手机上播放的视频短片,形成一个完成的故事体系。作品中需包含个人视频的创作说明(自我介绍、作品概要)。作品格式及像素:主流手机格式3GPAVIMP4,最大像素240*320。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参赛选手个人独立参赛,不设合作者,可设指导教师1名。

4、每人限提交1件作品。

五、作品提交

参赛选手均通过NOC官方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提交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由当地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名、提交)。

六、竞赛流程

初赛:初步筛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

复赛:评审委员会将对选手作品进行评审,根据竞赛成绩,按一定比例筛选出小、初、高各组入围决赛的选手。

决赛陈述与答辩(权重60%):选手对自己的作品进行陈述(5分钟)与答辩(5分钟),陈述用文件统一为PPT格式。

决赛+1部分(现场制作,权重40%):参赛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作品制(创)作。相关要求详见“手机DV短片创作决赛现场制作规则”。

七、评审标准

1、初、复赛评审标准

项目

内容

分值

选题

30分)

主题健康、向上,揭示真善美;能体现作者正确的道德观和公德观

10

能充分表明作者的思想和创作目的,切合中小学生的思想水平和创作能力

5

关注学校生活或社会现实,体现作者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

5

剧本

编排

30分)

逻辑清晰,情节紧凑,主体形象鲜明

10

主题表达形式新颖、得体;构思、创意独特,富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10

拍摄

20分)

画面清晰、主体突出;构图合理;光线、色彩处理得当

10

镜头运用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能够根据主题表达来确定拍摄风格和手法

10

剪辑

10分)

能够良好的运用影像语言,符合电影(电视)的叙事规律,合理剪辑,节奏感良好

20

综合运用后期制作技术,并能完整并表达作品的主题;包装朴实、得体

10

声音

10分)

同期声采集、灌录符合基本技术要求,清晰、干净、不失真;剪接点准确

5

同期声、效果声以及音乐的运用和搭配得当、有创意

5

2、决赛评审标准

项目

内容

分值

剧本

编排

30分)

逻辑清晰,情节紧凑,主体形象鲜明

10

主题表达形式新颖、得体;构思、创意独特,富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10

拍摄

30分)

画面清晰、主体突出;构图合理;光线、色彩处理得当

15

镜头运用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能够根据主题表达来确定拍摄风格和手法

15

剪辑

20分)

能够良好的运用影像语言,符合电影(电视)的叙事规律,合理剪辑,节奏感良好

10

综合运用后期制作技术,并能完整并表达作品的主题;包装朴实、得体

10

声音

20分)

同期声采集、灌录符合基本技术要求,清晰、干净、不失真;剪接点准确

10

同期声、效果声以及音乐的运用和搭配得当、有创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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