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城市旋律·谱校园乐章”
2011“新成·蔷薇杯”上海市青少年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爱国热情,提高青少年摄影技艺和创造力,搭建青少年摄影爱好者的展示与交流平台,特举办“奏城市旋律·谱校园乐章”───2011“新成·蔷薇杯”上海市青少年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本届大赛以学生的视角,用相机记录青少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反映人文校园与和谐社会,充分展现新成的“真人、真情、实景”,启发学生在观察和理解基础上热爱党、热爱生活,让广大学生在摄影创作的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素养。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嘉定区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嘉定区新成路小学
四、参加对象和组别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现场赛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组共三个组别
五、摄影作品主题
“奏城市旋律·谱校园乐章”
六、评委组成
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组成
七、竞赛日程安排
1、3月中旬各区完成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下旬组织本区学生进行赛前辅导与培训。
2、4月上旬各区组织学生进行初赛与选拔。
3、4月23日(周六)大赛开幕仪式暨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1)9:30在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260号)举行本届大赛的开幕仪式,并安排学生展示新成路小学校园文化活动,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2)午餐自理。
(3)下午1:00前各区领队和指导老师带领参赛学生进入嘉定区紫藤公园、州桥老街等地进行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4、5月20日前各区把学生摄影作品收齐后送大赛投稿处;5月31日前完成摄影作品评审。
八、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真实地表现新成路小学的校园文化气息和嘉定古镇与紫藤公园的美景,主题鲜明,贴切命题,富有情趣。画面内容清晰完整,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摄影作品特征,如:思想性、独创性、技术性、艺术性等。
2、参赛作品一律为照片,不能装裱,摄影作品上不能打字。
照片尺寸: 单幅为7英寸(彩色、黑白均可);
组照为6英寸(每组组照最多不超过4幅,并粘贴在同一张卡纸上)。
投稿摄影作品背面必须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附表1)。
3、凡装裱过的、不符合以上尺寸要求及作品背面没有参赛登记表的作品将不予评奖。
4、投稿作品必须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稿。各区参赛学生摄影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要求如下:
(1)摄影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照片文件不小于2 MB;每张摄影作品的文件名称为:“参赛组别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并放在各区相应组别的文件夹中。
(2)“新成·蔷薇杯”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某区学生摄影作品汇总表的内容为:“序号参赛组别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教师电话”(附表2)。
(3)各区老师统一收齐本区学生作品后,必须将本区参赛作品汇总并登记电子数据表后刻成光盘,统一递交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本届大赛不收单独递交的学生个人摄影作品。
4、凡学校参赛学生数达到8人以上的,有机会竞争团体奖项;凡组织参赛团队数达到5个以上的区级单位,也有机会竞争团体奖项。
5、投稿地点: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岳阳路45号 邮编200031 唐老师 64378912
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清河路196号 邮编201800 姚老师
6、截稿日期:2011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
九、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按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团体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将获得奖状。
十、附则
1、所有参赛摄影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但主办方和承办方对摄影作品有使用权和展示权,不另付稿酬。
2、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参赛作者的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 一切与作者或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纠纷完全由参赛作者解决。
3、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备份。
4、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本届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地铁2号线到江苏路站转11号线到嘉定北站,乘嘉定10路到和政路仓场路下车)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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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城市旋律·谱校园乐章”
2011“新成·蔷薇杯”上海市青少年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爱国热情,提高青少年摄影技艺和创造力,搭建青少年摄影爱好者的展示与交流平台,特举办“奏城市旋律·谱校园乐章”───2011“新成·蔷薇杯”上海市青少年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本届大赛以学生的视角,用相机记录青少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反映人文校园与和谐社会,充分展现新成的“真人、真情、实景”,启发学生在观察和理解基础上热爱党、热爱生活,让广大学生在摄影创作的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素养。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嘉定区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嘉定区新成路小学
四、参加对象和组别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现场赛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组共三个组别
五、摄影作品主题
“奏城市旋律·谱校园乐章”
六、评委组成
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组成
七、竞赛日程安排
1、3月中旬各区完成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下旬组织本区学生进行赛前辅导与培训。
2、4月上旬各区组织学生进行初赛与选拔。
3、4月23日(周六)大赛开幕仪式暨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1)9:30在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260号)举行本届大赛的开幕仪式,并安排学生展示新成路小学校园文化活动,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2)午餐自理。
(3)下午1:00前各区领队和指导老师带领参赛学生进入嘉定区紫藤公园、州桥老街等地进行现场摄影创作比赛。
4、5月20日前各区把学生摄影作品收齐后送大赛投稿处;5月31日前完成摄影作品评审。
八、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真实地表现新成路小学的校园文化气息和嘉定古镇与紫藤公园的美景,主题鲜明,贴切命题,富有情趣。画面内容清晰完整,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摄影作品特征,如:思想性、独创性、技术性、艺术性等。
2、参赛作品一律为照片,不能装裱,摄影作品上不能打字。
照片尺寸: 单幅为7英寸(彩色、黑白均可);
组照为6英寸(每组组照最多不超过4幅,并粘贴在同一张卡纸上)。
投稿摄影作品背面必须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附表1)。
3、凡装裱过的、不符合以上尺寸要求及作品背面没有参赛登记表的作品将不予评奖。
4、投稿作品必须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稿。各区参赛学生摄影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要求如下:
(1)摄影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照片文件不小于2 MB;每张摄影作品的文件名称为:“参赛组别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并放在各区相应组别的文件夹中。
(2)“新成·蔷薇杯”摄影作品创作大赛某区学生摄影作品汇总表的内容为:“序号参赛组别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教师电话”(附表2)。
(3)各区老师统一收齐本区学生作品后,必须将本区参赛作品汇总并登记电子数据表后刻成光盘,统一递交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本届大赛不收单独递交的学生个人摄影作品。
4、凡学校参赛学生数达到8人以上的,有机会竞争团体奖项;凡组织参赛团队数达到5个以上的区级单位,也有机会竞争团体奖项。
5、投稿地点: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岳阳路45号 邮编200031 唐老师 64378912
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清河路196号 邮编201800 姚老师
6、截稿日期:2011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
九、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按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团体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将获得奖状。
十、附则
1、所有参赛摄影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但主办方和承办方对摄影作品有使用权和展示权,不另付稿酬。
2、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参赛作者的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 一切与作者或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纠纷完全由参赛作者解决。
3、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备份。
4、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本届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地铁2号线到江苏路站转11号线到嘉定北站,乘嘉定10路到和政路仓场路下车)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