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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高级中学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作者:党总支     发布时间:2020-5-22 点击数:4539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实施方案

根据201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浦东新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岗位,各部门助理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方案,并酌情调整。

二. 选拔任用原则 

1. 党管干部;

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 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 民主集中制;

6. 依法依规、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三.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共同工作。

四.选拔任用资格 

1. 学历。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职称。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新选拔的中层正职一般应为高级职称。

3. 年龄。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经历。须在本校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及以上;担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相应的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 其他:

(1)身心健康;

(2)经过上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3)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选拔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学校根据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通过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民主方式推荐人选。

2.组织考察。由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全面考察被推荐人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实绩。

3.任前公示。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

4.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校长作出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5.任前谈话。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由党总支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六.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工会和群众的监督。

4.此方案经学校党政班子讨论审议后实施。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校长室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党总支

                                          2020年5月12日

杨思高级中学部门中层干部推(自)荐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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