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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务培训工作简讯

作者: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1-10-26 点击数:37957

     20211025日上午10学校邀请上海市宸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龚桂华主任何双律师到我校进行了题为以案说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法务培训工作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党总支委员及部分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参加了培训。

何双律师向各教师剖析了三个真实案例情景并解读了民法典第1200条。龚主任详细地讲解学校在这些案件中承担的责任如何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如何有效举证、赔付和补偿的区别等,还介绍了衡平原则、过错原则等法律方面的专业术语,更便于学校和教师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培训过程中老师们积极提问讨论分析案例中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未完成职责的需要担负怎样的责任……大家在轻松互动的氛围中提高法律意识并自省完成得不到位的工作。

最后龚主任和何双律师向学校提出如何预防和避免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的建议,例如设施设备的摆放、严格门卫制度、提高教职工法律安全意识、安排讲座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安全意识等,减少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将意外发生后学校及教师如何处理、处理流程详细地进行讲解。

学校“家园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安全是重中之重。如何预防降低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件的概率,提高学校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的效率是全校教职工都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今后我校将加强与法律顾问的合作,增加法务培训,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将依法治校落到实处,增强实效,推动学校和教师共同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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