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2008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考察我校工作人员一年来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以及本单位改革与发展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不断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程序
1、 11/17(周一) 成立学校考核小组。
组长:张雪飞
成员:王卫兵、丁 勤、黄永东、王燕芳、刘 琦、杜庆银、陈可杰、陈琳琳
2、 11/21(周五) 组织全校教工学习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做工作动员。
3、 11/28(周五) 分教研组、职工组、班主任队伍交流工作总结,并推优(组内人数的10%,四舍五入)。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并上传电子文稿。
4、 12/3(周三)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确定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记功、记大功)候选人名单。
5、 12/5(周五) 学校教代会审议并通过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
6、 12/8(周一) 将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记功、记大功)进行公示。
7、 12/12(周五) 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的各类表册报社工委组织人事处汇总。
8、 考核结果最后确定后,反馈被考核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四、考核具体要求
1、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要建立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我校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和工资的依据,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受到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的规定执行。对于表现较差,暂难以定为不合格的,本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去年考核基本合格,今年仍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确定为不合格。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第二年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考核不合格者应调整岗位直到下岗待聘。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应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凡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要参加离岗培训。
3、 新进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未超过半年,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凡病、事假超过半年、报社发局人事处备案的内退人员、后勤社会化分流的内部退岗及提前退养人员不参加考核(未参加考核人员需填入《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未考核人员名册》中,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4、 严格掌握优秀等次的比例。优秀等次的人数为我校2008年12月1日在编127人的10%,采用去尾数法,共12人。党政主要领导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比例。
5、 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作人员中产生记功、记大功二项行政奖励,人数占优秀人数12人的30%(3人)以内,其中记大功人数占优秀人数(12人)10%(1人)以内,记功2人以内。
按规定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记大功人员须上报不少于800字的事迹材料。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