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浦文明办[2008]29号
各部、委、办、局相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相关部门,各功能区域相关部门,各开发公司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文明办: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施“上海市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迎世博工作,涌现了许多值得赞颂的好人好事。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评选2008年度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是工作、学习、生活在浦东的中外人士均属评选范围。2008年内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创建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示范标志区域以及全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3、在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事迹突出的;
4、支持、理解、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事迹突出的;
5、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的;
6、发扬文明新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7、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8、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9、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事迹突出的;
10、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11、在迎奥运及奥运会召开期间,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推荐工作按照各地区、各系统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级组织推荐时均应征得同级党组织的同意。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本市市民也可把符合评选条件的好事直接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各街道、镇可推荐1—2件好事报所属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各条线可择优推荐2-3件好事报区文明办。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在各系统、各地区推荐的基础上,由文明办提出候选名单,经文明委审议确定。其中事迹突出的,我们将向市里推荐。
3、为了保证评选十佳好事的质量,各推荐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时须交300字左右事迹概况和字数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事迹材料的文字力求朴实简练准确。
三、表彰和奖励
十佳好人好事由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通报表彰。向获奖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2008年度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