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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总支“学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党总支     发布时间:2009-3-25 点击数:1470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联络组人员名单

党组织名称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党总支

负责人

王卫兵

机构

组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办公室
电话

手机

备注

领
导
小
组

组长

王卫兵

男

杨思高级中学

党总支副书记

68310830

 

 

副组长

丁勤

女

杨思高级中学

副校长

58427507

 

 

组员

黄永东

男

杨思高级中学

副校长

58326070

 

 

王燕芳

女

杨思高级中学

副校长

58326070

 

 

刘堂洪

男

杨思高级中学

支部书记

58323706*810

 

 

金玉兰

女

杨思高级中学

支部书记

58323706*818

 

 

赵毅

男

杨思高级中学

支部书记

58323706*838

 

 

办
公
室

计划
协调组

丁勤

女

杨思高级中学

副校长

58427507

 

组长

傅明珠

女

杨思高级中学

副主任

58427640

 

 

宣传
简报组

黄永东

男

杨思高级中学

副校长

58326070

 

组长

李彦华

女

杨思高级中学

团委书记

58326380

 

 

秘书
材料组

刘琦

女

杨思高级中学

校办主任

68510620

 

组长

李敏

女

杨思高级中学

档案员

58323706*839

 

 

联络员

李敏

女

杨思高级中学

档案员

58323706*839

 

负责与署党委学实办联络

备注:
1、第一类单位要设立办公室,并与上一级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相对应。
2、第二类单位可设办公室或指定联络员,协调落实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人员、联络员可以兼任。
3、表格内的行可以根据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进行增删,请于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前报教育署学习实践办,邮件标题为XX党组织学习实践联络名单。
4、一类单位每个组的组长必须填写电子邮件,二类单位至少填写联络员的电子邮件
5、打印一份后并盖支部章后交第四教育署314室 曹骥老师处留存
     邮箱:d4jysxxsj@126.com;      传真:685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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