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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征文、摄影大赛

作者: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2011-6-30 点击数:3144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征文、摄影大赛办法

 

主题与名称:弘扬辛亥精神,继承中华文化,共创民族复兴——浦东新区青少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征文、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浦东新区台办、浦东新区教育局

联合承办:进才中学、建平中学、南汇中学、洋泾中学、民办中芯学校

参加范围:征文以本区所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实验性示范性学校高中生为主;摄影以本区所属市(区)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初、高中全部学生)为主,中芯国际特邀参加。

参赛作品及要求:  

征文为围绕主题所写的读书笔记、游记、散记、时政历史小评论等形式均可,1千字左右,不要超过1200字。

摄影以表现中国近代史、民族崛起和上海发展巨大成果为主题的所有拍摄作品(数码)均可参赛,每校至少10幅,不超过15幅。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以纪实为主。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只收单幅作品,不收组照,谢绝电脑合成作品。2、作品尺寸为5*7英寸照片,不能装裱。投稿照片背面必须粘贴作品参赛登记表(没有参赛登记表的作品将不予评奖)同时须附上参赛作品的电子稿。3、作品统一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得低于1MB4、文件名为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各校必须将本校参赛作品汇总并登记电子数据Excel表格后统一递交。

作品评选: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成征文及摄影参赛作品评选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征文及摄影作品各评选出50/幅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8名,二等奖16名、优秀奖26名。摄影作品每人最多2幅,只能1幅获奖。主办单位对50名获奖征文作者和50名摄影作品作者给予奖励。

时间节点:1201199日前,各校遴选后,将作品提供到新区台办电子邮箱(panspudong.gov.cn);22011910日参赛作品评选;3201110月上旬召开专题座谈会时,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联系人:潘帅              联系电话:28282143  1348230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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