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
和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署、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1)文件精神,根据《2012年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评审工作方案》的相关安排,现决定开展新一轮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工作室、基地”)主持人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本期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的聘期为2012年7月——2014年6月。申报对象条件分别如下:
(一)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续聘条件
1、2010年至2012年担任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
2、聘期考核等第为良好以上且符合《意见》中年龄条件者。
(二)工作室主持人新聘申报条件
1、身体健康,已退休或距退休不足一年的教师,男性未满63周岁、女性未满58周岁;
2、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原则上具有特级教师称号。
(三)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申报条件
1、在岗的学校领导或教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原则上具有特级教师称号。
二、评审内容
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的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1、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风范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乐意从事教师指导和培训工作。
2、教育教学能力。有深厚的学科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示范性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能够指导本学科骨干教师的教学。
3、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并善于指导他人开展研究工作。
4、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在上海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操作程序
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申报和评审的时间节点如下:
1、6月11日—18日,学校动员、教师个人提出申请,递交所在单位(退休人员为原所在单位或挂靠单位)。
2、6月19日—26日,申请者所在单位汇总材料,递交浦东教发院。
3、6月27日—6月30日,教发院评审工作组整理申报材料、筹备评审工作。
4、7月1日,教发院评审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答辩。
5、7月6日—7月30日,浦东新区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四、申报人需提交材料
1、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续聘申报材料:《继续履行职责意愿表》(见附件2)。
2、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新聘申报材料:《综合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申报人成果/荣誉复印件(一份)。材料提交注意事项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浦三路385号1308室 邮编:200125
联系人:兰保民
电 话:总机58891814、58892930、58894183、68738959转分机8029
附件见:校园网FTP——教科研室——2012工作室和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申报 文件夹
附件1. 《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
附件2:《2012年浦东新区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继续履行职责意愿表》
附件3:《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综合评审表》
附件4:《2012年浦东新区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附件5:档案袋标签
浦东新区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