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青少年新闻摄像创作与实践活动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了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普及影视科普知识,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学生在拍摄创作电视新闻专题片的实践活动中,动手与动脑相结合,掌握电视新闻文案写作及电视节目摄制技能,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学校影视科普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三、承办单位
普陀区青少年中心
四、参加对象和组别
参加对象:本市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组别:现场赛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组三个组别。
五、参赛方法
1.初赛
由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和学校组织中小学生报名,并经过培训、辅导,由各区县组织初赛,经过考核选拔后参加复赛。
2.复赛
(1)由各区县青少年中心为单位,按一定指标选送优秀学生参加市里组织的影视知识与摄像技能的培训班(或辅导讲座);
(2)进行影视理论知识的复赛考试。
3.决赛
经过复赛入围的学生进入决赛,参加即时新闻摄像大赛。决赛采用现场统一命题和无剪辑方式拍摄新闻(学生带好参赛证和学生证,摄像机、笔等相关用品);
(1)11月17日周六9:00-17:00进行即时新闻摄像大赛。
学生上午8:15报到;9:00-11:30现场采集拍摄电视新闻。摄像机由参赛学生自行准备,务必带好电源适配器、电池、像带或存储卡、AV输出线等;本次比赛允许使用数码照相机的摄像功能拍摄电视新闻作品,请学生带好相机的存储卡、电池、读卡器、输出线等附件。
(2)下午 12:00 学生集中撰写电视新闻专题稿;
13:00 学生播放新闻作品并现场解说,由评委老师现场进行评审。
六、参加决赛作品形式与长度
作品形式:电视新闻专题片; 作品长度:片长为2-3分钟。
七、参赛要求
1.摄像开拍的第一个镜头是本次竞赛开拍仪式会场主背景画面;
2.第二个镜头是发给学生本人填写的“新闻稿”上方的学生个人信息;
3.学生本人必须独立完成电视新闻参赛片的拍摄和新闻稿的撰写;
4.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形象生动、图像清晰,画面的拍摄和镜头的组接规范,符合电视新闻的摄制要求;
5.每部作品的作者限1人(有现场采访时,允许有1位学生协助完成);
6.参赛的学生(摄像作品)必须完整填写“评分表”和“新闻稿”上的学生个人信息:注明作者(学生)的区县、姓名、学校、组别、年级和指导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八、日程安排
1.2012年5-9月,为本届竞赛的发动、组织和初赛选拔阶段,在此期间,各区学校可组织学生进行培训工作;
2.10月举办复赛前影视辅导讲座,并进行影视理论知识和拍摄技能考核;
3.11月17日星期六(全天)在普陀区青少年中心(枣阳路108号)开展现场即时新闻摄像创作竞赛。
九、评审、颁奖、展示与总结
(一)奖项设置
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分别评出学生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以区和学校为单位评选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颁奖
定于2012年12月进行作品展示、交流和颁奖。
(三)优秀作品展示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进行展示。
(四)总结
活动结束后,相关各方进行工作专题总结和研讨。
十、参赛联系方式
唐敬豪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岳阳路45号
联系电话:64374450 邮箱:tjh_sy@126.com
罗勇军 普陀区青少年中心 枣阳路108号
联系电话:32250730 邮箱:helle022003@yahoo.com.cn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12年5月
准备参加本次竞赛的同学,请在上午8:00前在地铁4号线金沙江路站等候,迟到的同学请自己按下图线路前往普陀区青少年中心。为了不影响学习,在等候评委老师评审时可以做学校布置的学习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