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滚动发展,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开展2015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和骨干教师后备班培训,计划招生250人左右,现将本次培训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
1、学科带头人后备
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人参加本轮学科带头人后备培训;非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1人参加本轮学科带头人后备培训。
2、骨干教师后备
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人参加本轮骨干教师后备培训;非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1人参加本轮骨干教师后备培训。近两年新开办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后备报名名额。
(二)个人要求
1、职业道德要求。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生。
2、专业水平要求
(1)学科带头人后备
浦东新区在聘骨干教师,具有“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其中中学教师原则上须具有中学高级职称。
(2)骨干教师后备
具有本科学历及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申报德育(班主任)学科需为学校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或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做好相关宣传与推荐工作。报名教师需填写推荐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要求如下:
1、推荐报名表电子版请以“学校-姓名”的文件名格式保存,如“XX中学-张三”,于2015年11月4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pdhbzs2015@163.com
2、推荐报名表纸质稿,本人签名、学校盖章后,于2015年11月4日16:00前交到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地址:浦三路385号1312室。联系电话:50903449。
3、鉴于本次培训报名、录取和开班时间及流程较紧迫,凡逾期未申报的学校和个人视作自动放弃本轮学科带头人后备、骨干后备申报资格。
四、其它事项
1、2014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和骨干教师后备班因种种原因,报名后暂未开班培训,故2014学年已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见附件2),无须报名本次培训。待本次申报工作完成后,两批次报名教师将一齐接受培训。
2、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培训计划100课时,骨干教师后备班计划80课时,培训时间预计安排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间,理论培训原则上利用双休日时间培训(不利用寒假)。请报名教师提前做好个人安排与工作安排。
3、2011年1月后参加下列培训且结业的浦东新区骨干教师,视作已接受学科带头人后备培养,无须报名参加本轮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培训:
(1)上海市名师基地/高研班结业学员;
(2)往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结业学员或骨干教师后备班优秀学员;
(3)浦东新区名师培训基地/工作室培养的优秀学员;
(4)区有序流动工作考核优良的支教教师;
(5)上海市“优青工程”培养结业的教师;
(6)浦东新区幼儿园名师后备培养的优秀学员;
(7)历年由浦东新区推荐参加国培培训的学员;
4、2011年1月后参加下列培训且结业的教师,视作已接受骨干教师后备培养,无须报名参加本次骨干教师后备培训:
(1)浦东新区名师培训基地/工作室结业学员;
(2)往年浦东新区骨干教师后备班结业学员;
(3)浦东新区幼儿园名师后备结业学员;
(4)区有序流动工作考核优良的支教教师或进修教师;
(5)英语高端教师ICELT培训结业学员;
(6)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教师培训者研修班(100课时以上)结业学员。
5、本次后备培训费用全部由浦东新区教育局承担,培训名额紧缺。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将优先录取以下学科: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小学体育、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劳技、中小学心理、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自然、学前教育。为避免浪费培训资源,凡经学校推荐、教发院资质审查后录取的后备学员,如未完成后备培训结业的,将通报该教师所在学校,并取消下一轮该校后备申报资格。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