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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开展寻访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彦华     发布时间:2018-9-14 点击数:3176

 

关于浦东新区开展寻访2018年度全国

“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高中、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学(含中职):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中国青年报社下发了《关于开展寻访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1)。根据团市委、市学联相关通知要求(详见附件2),浦东团区委和区学联将共同举办浦东新区“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活动。请浦东新区高中(职业)、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和各中学、中职按照寻访活动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

一、寻访对象

东新区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不含2018年毕业生)

二、寻访标准

(一)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二)推荐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少先队员优先;

(三)事迹须主要集中在2016—2018年。

 

 

三、工作安排

校级寻访

9月14日前

各中学、中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寻访活动,推选校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人选,每校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5.

 

 

中心推荐

9月19日前

中心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初中教育指导中心推荐4名候选人,高中教育指导中心推荐16名候选人(包括12名高中生和4名区属中职生)。

 

 

区级寻访

9月28日前

初步候选人通过复审和答辩评审会最终产生8名区级“最美中学生”,4名“最美中职生”候选人(其中包括2名行业中职生),报送至团市委参加市级寻访活动。

四、评选要求

(一)规范操作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负责,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按照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选工作;

    (二)全面广泛动员。充分发动基层学校共青团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青少年在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锻炼、展示风采。团区委将抓住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契机,立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树立起一批德才兼备,尤其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少年榜样;

    (三)加强活动宣传。运用多种宣传载体,精心策划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前期宣传、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期追踪,切实把“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作为身边的榜样,引导广大青少年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青少年奋发向上,勇于进取。

(四)认真组织材料。深入挖掘候选人典型事迹,突出候选人特点,切忌面面俱到,做到评选表彰一个,教育激励一批。

 

附件: 1. 关于开展寻访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

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2.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寻访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3. 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申报表

4. 2018年度全国 “最美中职生”申报表

5. 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申报材

料具体说明

 

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东新区学生联合会

2018年9月11日

 

各班如有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请报到学生处。

本文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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