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几点说明
(2019年——2022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沪府办【2017】53号)和区人社局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沪府办【2017】53号)和区人社局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规定,开展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二、几点操作说明
1、参加人员范围及安排: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按照退休年龄的先后顺序,每批不超过教职工总人数的25%,并适当考虑男女比例(中途调入人员,按学校规定排序)。每年教职工疗休养名单一经公示,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疗休养的,视作对本轮四年一次的疗休养活动自动放弃。
2、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上旬左右。
3、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
4、行程:5天。
5、内容:具体见行前通知。
三、疗休养工作有关事项解释权归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校务委员会。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