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凡涉及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人事制度、结构工资制、工作考核制);师资历队伍建设;学校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及使用情况;招生工作;教师医药费及福利性待遇的发放;教师职务晋升及干部的推荐、选拔、使用;校园建设与管理;校产及重大设备的添(购)置等。
二、程序及实施方法
1、每周四之前(或学期初、学期未)各职能部门向校长室提交相应工作的申请报告或实施方案。
2、每周五结合学校的一周行事工作办公会议,提交全体校务委员集体商议,并征求部分教师的意见。
3、每周五下午,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结合每周主要工作的布置,向全体教师通报有关工作的决定。
4、凡涉及到全体教师切身利益或学校今后发展的重大问题,则需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提交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职能部门:校长室
联系电话: 58327038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总支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