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思高级高级中学教师发展评估方案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杨思高级中学创建浦东新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的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激励机制,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努力把杨思高级中学办成育人功能凸显、社会满意度高的现代化学校。现对杨思高级中学教师业务考核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特制定“杨思高级中学教师发展评估修改方案。
一.评估目的:
1、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增强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2、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学年度考核等第、评选各类先进、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年度目标奖发放的依据之一。
3、评价结果作为下学年职务、岗位聘任的参考依据。
二.制定原则: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考核的精神;
2.根据杨思高级中学原有的教师考核方案;
3.结合杨思高级中学创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实际需要。
三、评估项目:
1.教学业务评估(40%)
2.学生评教(30%)
3.同行互评(10%)
4.自我评价(10%)
5.学校评估(10%)
四.评估量表
1.教学业务评估量表
2.学生评教量表
3.同行教师互评量表
4.自我评价量表
5.学校评估量表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务会。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以上级精神为准。与学校原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以本方案精神为准。
说明:
1.教师自评和同行教师互评的相互制约:
同行教师互评与教师自我评价的评价内容完全相同,自我评价分数受到同行教师互评分数的制约,当自评分数与同行互评分数(按权重折合后)相差超过2分时,自我评价分数作废,自评分数由同行教师互评的分数取代。
2.教学效果考核:
针对高一、高二年级的实验班与高三分班后的实际情况,教学效果考核调整如下:
(1)平行班的考核办法维持不变
(2)实验班及高三分班后:(其中括号内为高三的参照数据)
期中考试成绩: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值-入学时班级平均分与入学时年平均分差值:
①保持或高于2(3) 8分
②高于3分以上 10分
③低于2(3)分之内 6分
④低于2-5(3-7.5)分之内 3分
⑤低于5(7.5)分 0分
⑥低于入学时与年级差距的 0分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班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值-与入学平均分差值与期中考试对应差值相比较:
①波动2(3)分之内 参照期中成绩得分
②退步2-5(3-7.5)分 参照期中得分-2
③退步5(7.5)分以上 0分
④进步2-5(3-7.5)分 参照期中得分+2
⑤进步5(7.5)分以上 参照期中得分+3
期中考核成绩,高三与分班成绩比较,语、数、外为一组,加一学科为另一组,考评标准按高考加一调整分的方法进行调整。
3.关于听课的考核
每学期至少听课满12节(见习期教师每学期听满15节,备课组长听课满14节、课程组长听课满16节),其中听校级公开课至少4节(跨学科至少2节)。听校级公开课以参加听课时的评课表为统计标准,少一节扣2分;无故不参加评课、质量分析,每次扣3分;不参加扣1分(因公务不参加不扣分)。听课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本顶目得分为0。
4.关于学校评估
学校评估原则上为平均分为准,对其它项目得分前20%和后20%人员进行重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