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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馆安全管理条例

作者:杨思     发布时间:2012-10-9 点击数:17046

艺体馆安全管理条例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确立专人负责管理,教师使用教室专用设备须依安全制度。

2、定期对水电、门窗、锁具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安全,如有损坏,及时报修。如对安全使用有影响的,应在修复前暂停使用。

3、定期对专用设备进行保养、检修、遇损坏及时修复,在此之前,暂停使用。

4、每天下班前对艺体馆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水电切断,门窗锁闭。

5、对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箱、紧急通道标志定期维护,确保使用效果。紧急通道确保通畅,不得堆放物品。

6、节假日设专人值班,定期巡检。一旦发生大匪警,立即通知值班领导或安全负责领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遇火警应报警并灭火、匪警应维护现场)

7、教师授课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另有相关紧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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