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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播教室使用管理章程

作者:杨思     发布时间:2012-10-9 点击数:1509

录播教室使用管理章程

1.   任课教师使用录播教室上课,应提前到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明确使用的日期节次班级科目,以便管理人员统筹安排。

2.   登记后任课教师应抓紧时间进行课前准备,将软件、光碟预置到位,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3.   学生安静有序的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和乱扔垃圾。

4.   爱惜教室内的设备,按要求操作,不得肆意破坏、拿取教室内的设施,如造成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   任课教师应先于学生到达多媒体教室做好使用记录并监督学生入座,教学结束要督促学生离开,安全关闭设备。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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