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组织教工
进行健康检查的决定
为关心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免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经教代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定期组织教工进行健康检查,具体规定如下:
(一) 凡进本校校满一年的50周岁以上男性教工和45周岁以上女性教工,每年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周岁以年计算)
(二) 凡进本校满两年的50周岁以下男性教工,45周岁以下女性教工,每两年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三) 凡进本校满一年的育龄女教工,每年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四) 健康检查项目和经费由工会集体讨论作出规定。
(五) 此决定从二00四年起实行。
(六) 此决定的解释权归教代会主席团。
上海市杨思中学工会
二00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