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制度
一、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因本身质量原因,免于赔偿;
二、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 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三、 教学仪器、及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范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 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一律要照价赔偿;
五、 借用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六、 赔偿办法,有设备管理人员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
二00九年一月
报废报损制度
一、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二、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三、 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四、 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账册;
五、 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做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
二00九年一月
出借制度
一、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 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出借单,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 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四、 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 个人借用,一般不予批准;
六、 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七、 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时回收;
八、 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上海市杨思高级中学
二00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