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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通知

作者:工会     发布时间:2018-9-25 点击数:4121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教工[2018]113

                                                                   

关于推荐2017-2018年度市、市教育系统、区

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分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区妇联《关于转发沪人社奖[2018]19号<关于评选2017- 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的通知》(浦妇〔2018〕23号)、《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浦妇〔2018〕24号)和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沪教妇〔2018〕6号)的文件精神,局工会、局妇工委将与评选2017-2018年度局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同步开展推荐工作,从基层逐级推荐的人选中择优遴选市、市教育系统、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推荐对象。

一、推荐类别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

3、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浦东新区三八红旗集体。

二、推荐条件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在近几年内获得市巾帼建功标兵、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或市教育体育系统以上荣誉或在地区、行业中有突出成绩者,曾获全国、上海市劳模,全国、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2、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曾获得其他全国荣誉或市级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3、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参照上海市的推荐条件)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参照上海市的推荐条件)

5、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近几年内获得过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或系统以上荣誉或在地区、行业中有突出成绩者,曾获浦东新区劳模,浦东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6、浦东新区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获市级荣誉或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各基层妇女组织坚持标准、好中选优,推荐产生符合条件的市、市教育系统、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须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各学校将推荐名单报各教育指导中心分工会,各教育指导中心分工会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选,产生推荐名单(每个教育指导中心分工会推荐3位个人、1个集体),经各教育指导中心党委同意后报局妇工委。体育基层单位和直属事业基层单位将推荐名单报所属上级党委,由上级党委分别择优遴选产生各1位个人和1个集体推荐对象报局妇工委。局工会、局妇工委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出正式推荐名单,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教育党工委同意后报上级妇女组织。

(二)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和工作进度。

各基层妇女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工作。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精心挖掘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引领和辐射效应。

各基层妇女组织要将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与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工作相结合,注意挖掘和积累典型事迹,利用各自的媒体资源进行工作宣传和典型宣传,扩大群众参与面、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

1、应按要求填写《2017-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可登陆上海女性网:www.shwomen.org下载)(见附件一)

2、“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这一栏,请并排加盖本单位及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其他几个“意见栏”不用盖章。

3、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的每份审批表上须附有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审批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

5、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真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字数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详细事迹不超过2000字。

(二)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

1、应按要求填写《2017-2018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二)

2、《审批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3、表格不用盖章。

(三)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

1、应按要求填写《2017-2018年度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可登录浦东妇联官网下载)(见附件三)

2、“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这一栏,请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其他几个“意见栏”不用盖章。

3、区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的每份审批表上须附有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审批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

5、《审批表》内所有内容须据实填写,没有的填写“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真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300字内,详细事迹2000字内。

(四)请根据推荐对象选择公示内容,公示格式(见附件四)

《审批表》电子版于9月30日前以学校名的文件报送至各教育指导中心分工会,同时报《审批表》纸质材料;各教育指导中心分工会、体育基层单位和直属事业基层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电子版材料局报妇工委。

联系地址:锦安东路4753号楼504室(邮政编码:201204

联 系 人:徐兰  戚群         联系电话:20742723

E - mail:jygh504@126.com

附:

附件一:《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

附件二:《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三:《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

附件四:市、市教育系统、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推荐公示格式

浦东新区教育工会

浦东新区教育局妇工委

                                        2018年919

                                                                

浦东新区教育工会                     20189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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