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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级党委关于“两学一做”的通知

作者:党总支     发布时间:2018-11-13 点击数:3656

 

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示(16、17)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区委组织部《浦东新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示(16、17)》(附件1、2)(以下简称《提示》)转发给大家。

请各党总支、支部按照两个《提示》(16、17),从即日起,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考察上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学思践悟新思想,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党日活动。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42号),把组织学习《榜样3》专题节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

请各党总支、支部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有效开展这两次学习实践活动,并将党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情况汇总、总结并上报。

1于11月12日(周一)16:00前,请各党总支、支部将开展的学习《榜样3》专题节目相关活动情况(附件3)汇总、上报;

2、于11月19日(周一)16:00前将“学思践悟新思想,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情况(附件3)汇总,党支部活动案例》(附件4)(包含活动开展的形式、内容、过程、成效4方面内容)开展活动照片12张(每张不小于1M,标题为照片简述)上报

以上电子材料请各党总支、支部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报送至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党委(电子版发送邮箱gzzyyzsjy@163.com,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50592162

附件1:《浦东新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示(16

附件2:《浦东新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示(17

附件3《活动情况汇报表》

附件4:《党支部活动案例》

 

 

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党委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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