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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作者:工会     发布时间:2021-2-1 点击数:4649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教工[2021] 030号                            

 

 

关于评选推荐2019-2020年度市、市教育系统、局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女教职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为推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不懈奋斗,根据区妇联、区人社局关于《转发沪妇〔2021〕1号<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沪教妇〔2021〕1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浦教办〔2018〕62号)精神,区教育工会、局妇工委决定在本系统开展2019-2020年度市、市教育系统、局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3.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二、评选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手必须在职在编女性,年满18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浦东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勇创一流业绩,为夺取疫情防控和推动浦东新区教育综合改革双胜利作出较大贡献。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荐评选要求

1.推荐的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一般应在近几年内获得过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区或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原则上获得过全国、上海市劳模,全国、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上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推荐的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一般应在近几年内获得过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区或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原则上获得过全国荣誉或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3.推荐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一般应在近几年内获得过区或浦东教育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在浦东教育系统取得突出成绩或重要贡献的个人(集体)。原则上获得过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4.推荐的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应在本系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重要贡献的个人(集体)。原则上获得过同等荣誉的个人(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各基层妇女组织坚持标准、好中选优,推荐产生符合条件的各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须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各学校将候选名单报各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各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在各教育指导中心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选产生市、市教育系统、局级推荐名单,各教育指导中心推荐市、市教育系统共2位个人及1个集体候选对象,局级个人及集体候选对象按名额分配上报,各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名单经各教育指导中心党委同意后报局妇工委。直属事业基层单位将推荐名单报局机关党委,由局机关党委分别择优遴选产生1位个人和1个集体候选对象报局妇工委。局工会、局妇工委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出正式推荐名单,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教育工作党委同意后,局工会、局妇工委将市、市教育系统推荐名单报上级妇女组织,并表彰和命名局级三八红旗手(集体)。

2.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和工作进度。

各基层妇女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工作。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精心挖掘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引领和辐射效应。

各基层妇女组织要将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与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工作相结合,注意挖掘和积累典型事迹,利用各自的媒体资源进行工作宣传和典型宣传,扩大群众参与面、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在各级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手集体中选择一项申报,每单位最多可申报一名个人或一个集体。

(二)请各申报单位将《审批表》(附后)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月5日前报各教育指导中心工会,直属单位报机关党委。申报“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单位报送电子版。

(三)材料要求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

(1)按要求填写《2019-202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或2)

(2)“履历情况”栏填写从初中开始,不宜断档;“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这一栏,请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其他几个“意见栏”不用盖章。

(3)“获奖情况”栏填写区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4)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的审批表上须附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不超2M,JPG或PNG格式(电子版)。

(5)《审批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

(6)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真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字数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详细事迹不超过2000字。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

(1)按要求填写《2019-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或4)

(2)《审批表》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报送电子版。

(3)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真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详细事迹不超过2000字。

(4)“获奖情况”栏填写区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3.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

(1)按要求填写《2019-2020年度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附件5或6)

(2)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真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800字内。

(3)“获奖情况”栏填写2016年以来获得的奖励或荣誉。

(4)《审批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

五、各教育指导中心工会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

钟岩

50592623

gzjyzdzxgh@163.com

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胡军

68566303

pdczgh2018@126.com

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邱烨红

68586023

pdxjzxgh2018@126.com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庄晓燕

50352023

27397357@qq.com

附: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2.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3.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5.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6.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浦东新区教育工会

浦东新区教育局妇工委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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